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办?怀孕职工如何维权?
来源:汇世网      时间:2023-03-24 10:22:45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实际上女职工在面对怀孕期间被用人单位裁退的情况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调最方便简洁的方式就是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可以很快得到结果,并且拿到相应的赔偿,也不会影响到怀孕期间的心情和胎儿的健康,如果选择诉讼的话建议咨询律师帮忙。

怀孕职工如何维权?

1、单方辞职权

女职工怀孕期间,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将其辞退。但女职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休息权

怀孕期间,女职工应当有充分的休息权,避免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

3、休假权

女职工在生产期间,可以享受一定时期的假期,用于身体恢复。

《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一种,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如果遇到孕期被辞退,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采用何种维权方案。以北京为例,产假为128天,也即4个月。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可以带薪休产假,并且一旦“同某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的话,在仲裁或者诉讼期间“某某公司”还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此一来,劳动者可能很久都不用去上班,但是还能拿到工资,工资远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要多。